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则公告,向社会公布“校园餐”投诉举报及奖励方式。对于投诉举报的“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属实,根据相关的规定,予以奖励。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26331.html
据悉,此举旨在畅通“校园餐”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消费投诉热线、电话、传真、邮寄、现场窗口反映等方式,对学校(含托育机构)食堂及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对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举报,将根据相关奖励办法予以奖励。相关单位会对举报内容及时受理、依法处置。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26331.html
根据公告,消费投诉举报热线为12315。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公布了新疆各地(州、市)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各地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邮寄地址及现场受理窗口。该局表示,欢迎市民朋友、从业人员等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消费投诉热线、电话、传真、邮寄、现场窗口反映等方式,对学校(含托育机构)食堂及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26331.html
- 我的微信
- 微信扫一扫
-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微信扫一扫
-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