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甘肃省教育厅印发《关于2022年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精准研判开学时间,实行“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分级分类开学,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顺序依次开学,原则上全省高三年级按原计划开学、初三年级9月1日后安排开学、其他年级(幼儿园)9月5日后安排开学。
要精准掌握健康状况。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须提前7天返回居住地,教职员工须提前7天返岗,并开展连续7天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返校前按属地防疫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重点对在校服务工作的宿管、保洁、安保、餐饮、绿化、基建等人员要追溯分析判断其个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行动轨迹,安全后方可入校。
要充足储备防疫物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储备数量为不少于1个月使用量,并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合理使用与清洁。做好消毒剂使用培训与记录,注意物品有效期。在校(园)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室,为入校(园)时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要整治校园卫生环境。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前对校园室内外环境实施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清理,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浴室、开水房、运动音乐场馆、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建筑工地、垃圾场等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要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前要及时发布或转发国内外疫情形势和最新防控要求,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应主动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规定。
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的主要内容,会同相关部门,以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防网络沉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为重点内容,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多渠道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治教育,普及校园安全常识,教授安全防护动作,增强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要从严从细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地各校(园)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高效落实好“四方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责任,主动协调当地卫健、疾控等部门,组建专班,点对点指导学校(幼儿园)快速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隐患。学校(幼儿园)要靠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甘肃省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的实施方案》要求,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和应急预案,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学校(幼儿园)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幼儿园)服务保障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疫情处置能力等,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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