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日前,为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建设阳光校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等地公布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电话。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14830.html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公布校园欺凌防治举报电话的公告,如发现有校园欺凌事件,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库尔勒市等地教育部门公布了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电话。同时,轮台县、若羌县也相继公布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电话。若群众需要反映学生欺凌问题或线索,均可于法定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14830.html
新疆在公布举报电话的同时,还公布了校园欺凌行为的鉴别特征并强调,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校园欺凌行为即:肢体欺凌,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语言欺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社交欺凌: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14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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