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杨文怿 武文君)对家庭暴力零容忍,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态度。身为一名律师,又身为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兼)、陕西省妇联副主席(兼),全国人大代表方燕一直关注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今年全国两会,她带来了关于“建立反家庭暴力多机构合作机制”的建议。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13524.html
方燕表示,反家庭暴力涉及公安、法院、检察院、妇联、民政等多个部门。近几年,国家对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重视。但实践中,相关各机构缺乏联动,由此导致家暴案件处理效果不理想,受害人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13524.html
“一方面,我国还没有完善的法律规范来指引多机构合作,各机构的具体职责、各机构工作的程序衔接、案件联动处置的步骤等尚未明晰;另一方面,缺乏多机构合作的责任追究制度。”方燕分析,当前法律规范尚未对各机构在反家暴工作中的不作为后果进行细致责任划分,也未明确处分等级和惩罚细则。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13524.html
对此,方燕建议:第一,对家庭暴力所涉及机构及人员的联动行为进行主体责任的类型化设计,建立刚性约束机制。明确规定在家庭暴力发生后各机构处理案件的具体职责、联动的衔接方式、步骤程序、响应流程等。同时,可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监督和推进合作机制的实施,完成各部门资源调配等。第二,完善相关机构及人员不履职的追责机制。第三,坚持培训、考核双管齐下。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将反家暴工作纳入各机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各机构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及处置效率。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13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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