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问题学位论文”导师将被追责

admin 2024年3月5日12: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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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日前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规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不少于5%。在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授予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日前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规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不少于5%。在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授予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13171.html

据了解,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按照“随机抽取、突出重点、均衡兼顾、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重点为加强新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论文评议工作,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论文名单,抽检范围为区内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13171.html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论文评议采取“初评+复评”机制,专家按照评议要素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初评分送3位专家进行评议,初评结果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初评结果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进入复评环节,将再送另外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13171.html

根据规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和专家评议意见由自治区教育厅向学位授予单位反馈。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反馈结果进行调查核实,对涉嫌存在剽窃、伪造数据、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学位论文,一经查实将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进行处理;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点,责令限期整改。此外,新疆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文章源自多老师网-http://www.duolaoshi.cn/13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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