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和司法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选取部分高校会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
教育部、司法部:决定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
教育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 教研厅函〔2022〕5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仲裁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